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侯振看,吴卿攀,,姜善作,侯世愿,侯清秩,邱少峰,蔡清章, 百鑫(中国)有限公司 ,黄梅县世诚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黄梅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黄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千羽服饰织造有限公司 ,石狮市铂玛针纺织品有限公司 ,金羽(福建)服饰织造有限公司 ,石狮市源溢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狮市源溢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石狮市铂玛针纺织品有限公司、黄梅县世诚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湖北省千羽服饰织造有限公司、姜善作、侯世愿、侯清秩:本院受理上诉人侯振看、吴卿攀、百鑫(中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湖北黄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石狮市源溢针织服饰有限公司、黄梅县世诚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金羽(福建)服饰织造有限公司、湖北省千羽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石狮市铂玛针纺织品有限公司、黄梅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姜善作、侯世愿、侯清秩、邱少峰、蔡清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