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黎超,李濛,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海南运超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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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海南运超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黎超,李濛:本院受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海南运超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黎超,李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西虹桥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