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涛,李萍,李向东,阮萍, 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襄阳象仔菜鸟饮食有限公司 ,湖北一景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一景餐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6民初4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襄阳象仔菜鸟饮食有限公司、郑州一景餐饮有限公司、刘涛、李萍、李向东、阮萍:本院受理的原告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一景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襄阳象仔菜鸟饮食有限公司、郑州一景餐饮有限公司、刘涛、李萍、李向东、阮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6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