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邓文莉,李俊峰,陈庆连,潘峰,陈明枝,唐从华,潘军, 盐城市恒运运输有限公司盐城市华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潘峰,李俊峰,盐城市恒运运输有限公司,盐城市华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邓文莉与被申请人李俊峰,陈庆连,潘峰,陈明枝,盐城市恒运运输有限公司,盐城市华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唐从华,潘军买卖合同纠纷再审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用邮寄等方法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内容如下:2022年3月21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C2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2-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