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德芬,申红,刘小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民初7358号,(2021)渝0102民初735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民初7358号申红: 本院受理原告陈德芬与被告申红、刘小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2民初7358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