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应松, 重庆森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吴应松: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森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与被告吴应松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