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娟, 重庆竞越物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22221号 |
案由 |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竞越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娟诉被告重庆竞越物资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8民初2222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吴娟的诉讼请求。等其他详见判决书】现原告吴娟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