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余林妍,汤阳昆,第三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渝0108民初17402号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内容
汤阳昆:本院受理原告余林妍诉被告汤阳昆、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8民初174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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