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裴玉莲,宋章初,王丁,钟燕,卫峰,裴藕莲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沪01民终1242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卫峰:本院受理上诉人裴玉莲、宋章初诉被上诉人王丁、钟燕及原审被告卫峰、裴藕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卫峰公告送达本院(2021)沪01民终124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700元,由上诉人裴玉莲和宋章初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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