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添,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05民初1921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添: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被告高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05民初192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届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