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韩丽丽,万萍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内容
万萍:本院受理韩丽丽诉万萍其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上海市龙漕路128号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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