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刚,秦健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内容
秦健(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王刚与被告秦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住所地不明,无法取得联系,法律文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和本院签发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之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2日上午9:30在我院左搂302审判庭开庭审理。如你逾期不提出答辩,届时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2-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