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刚,李慧,第三人-邓海春,邓艳飞, 吉林省中茂盈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吉0202民初4171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邓海春、邓艳飞、吉林省中茂盈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吕刚与被告李慧、第三人邓海春、邓艳飞、吉林省中茂盈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2021)吉0202民初4171号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