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翟卫刚,廖元元, 登封市河电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顿汉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灵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林州华电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 ,郑州宇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宇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罗山县河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翟卫刚、廖元元、登封市河电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郑州宇动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顿汉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河南宇动新能源有限公司、灵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罗山县河动新能源有限公司、林州华电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二组1631室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