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伍俊, 重庆云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云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渝0235民初297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云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云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伍俊与被告重庆云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云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渝0235民初29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云阳县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