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钟文莉,郭佩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渝0105民初65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佩杨: 本院受理的(2022)渝0105民初650号原告钟文莉与被告郭佩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原告钟文莉请求:一、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164000元;二、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和公告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以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4月14日9时10分在本院第二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