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应飞,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241民初4034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应飞: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支行诉被告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241民初4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