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郎水源,耿广彬, 长春泰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首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09民初14803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首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春泰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耿广彬:本院受理郎水源诉上海首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春泰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耿广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沪0109民初148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