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郑勇,杨青桌,第三人-郭朝芳,冉小东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渝0105民初402号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内容
冉小东、郭朝芳: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402号原告郑勇与被告杨青桌、第三人郭朝芳、冉小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民三庭联系人:朱浩,联系电话:023-67562336
刊登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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