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蕙,杨成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6民初10046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成:本院受理原告周蕙诉杨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判决如下:一、被告杨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蕙支付借款本金191447.63元及利息;二、被告杨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蕙支付律师费30000元;三、驳回原告周蕙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5972元,保全费2077元,公告费560元,共计8609元,由原告周蕙负担1940元,被告杨成负担6669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6民初100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杨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