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吴小银,吴顺红,易静,周鹏,荣艾芳,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湖北弘顺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湖北弘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鄂0116民初11997号之一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内容
湖北弘顺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吴小银:本院受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诉你们和湖北弘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吴顺红、易静、周鹏、荣艾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被告湖北弘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院作出的(2021)鄂0116民初1199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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