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金雷,金敏, 恩施市金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湖北玖誉恩房估司字(2021)第005号,(2019)鄂2801执2427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金雷、金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恩施市金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金雷、金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拟拍卖你二人名下位于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硒都茶城1幢185、285号房产。经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作出了湖北玖誉恩房估司字(2021)第005号评估报告书,确定上述房产总价值为810100元。因你未在通知期限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鄂2801执2427号执行裁定书及湖北玖誉恩房估司字(2021)第005号评估报告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及评估报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