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超,金凤婕, 武汉乐悠游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1民初2784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乐悠游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金凤婕:本院受理原告张超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11民初2784号民事判决书和原告张超提出的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