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振昌,何水源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水源:本院受理李振昌诉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