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严前枝,杨彪,第三人-杨帷,严燕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鄂0115民初8605号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杨彪:本院受理原告严前枝诉被告杨彪,第三人杨帷、严燕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鄂0115民初86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请求撤销杨彪将武汉市江夏区建材花园3栋3单元602室的房屋过户给杨帷的行为,诉讼费用由杨彪负担】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第二天下午3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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