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梅,谢建华,莫三兵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4民初495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建华、莫三兵:本院受理吴梅与被告谢建华、莫三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渝0104民初49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