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汪涛,杨建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渝0104民初12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建明:本院受理(2022)渝0104民初128号原告汪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