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勇,喻茂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喻茂:本院受理曹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以及办案监督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