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葛明华,罗华芬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243民初4666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0243民初4666号罗华芬:本院受理原告葛明华诉被告罗华芬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243民初46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或涉港澳台或涉外为30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