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严明松,刘景峰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沪0117民初17545号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刘景峰:本院受理严明松诉刘景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刘景峰公告送达(2021)沪0117民初17545号民事判决书。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佘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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