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当事人 | 星香云(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李宗松,星百兴(吴江)股权投资中心,北京克瑞特投资中心,田四荣,星香云(吴江)股权投资中心,朱颖晖, 北京宏道通商投资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星百兴(吴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克瑞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宏道通商投资有限公司,田四荣,星香云(吴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朱颖晖:本院受理星香云(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李宗松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你们作为本案第三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本案适用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3月21日下午13:5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浦东法院本部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