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舒林, 重庆高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3民初37014号、37045号 |
案由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高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我院受理(2021)渝0103民初37014号、37045号原告舒林诉被告重庆高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二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