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五大队,田飞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渝交执法[2020]10305019683号,(2021)渝0241行审379号 |
案由 |
行政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田飞:本院受理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五大队请求秀山县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准予执行渝交执法[2020]103050196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渝0241行审379号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