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晓华,陈俊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12民初4742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俊涛(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的(2021)渝0112民初47425号原告李晓华与被告陈俊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定于2022年4月21日15: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的,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一审案件承办人:郑伟 联系电话:(023)67188652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