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钟强,张文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20047号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文林:本院受理原告王钟强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2021)渝0108民初20047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各为公告期满后15日,共计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岸区茶园行政中心C区法院大楼)4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