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何林松, 兰山区蜀锦商贸店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渝0115民初6333号
案由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内容
兰山区蜀锦商贸店(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北园路与临西七路交汇东200米路南45号): 本院受理原告何林松诉你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渝0115民初633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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