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郑波,徐文良,张帝,徐菊娣, 徐州荣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内容
徐州荣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郑波诉徐文良、张帝、徐菊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在本院本部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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