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辉波, 重庆市宾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渝0105民初164号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杨辉波:本院受理的(2022)渝0105民初164号原告重庆市宾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杨辉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和民事裁定书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4日14时30分在本院速调速裁中心第六审判厅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刊登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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