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熊一, 武汉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4民初4462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熊一:本院受理原告武汉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熊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14民初4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