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莉,林爱凤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爱凤:本院受理原告马莉与被告林爱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7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以7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二○二二年五月十三日上午09时15分在本院六里人民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德州路111号)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