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强,朱卫军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朱卫军:本院受理张强诉朱卫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4月11日下午13时45(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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