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强,朱卫军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卫军:本院受理张强诉朱卫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4月11日下午13时45(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