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屈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503民初2616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屈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与被告屈刚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503民初261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