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星,景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602民初4031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景涛:本院受理原告王星诉被告景涛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02民初40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