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万桂军,张健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健:本院受理原告万桂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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