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素琴,余明亮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余明亮:本院受理原告李素琴与被告余明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