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楠,张丽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丽(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王楠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王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被告支付原告汽车上户代办费用合计6620元。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25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三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