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薛红梅, 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 ,天津市四季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薛红梅: 本院受理上诉人天津市四季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与你、被上诉人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管辖异议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