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克国,陆伟, 武汉积木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5民初10518号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积木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陆伟:本院受理的(2021)鄂0105民初10518号原告朱克国与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05民初10518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朱克国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