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 江苏中信皮革集团公司 ,上海瑞尔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 ,上海国际汽车城三产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杰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恒森皮革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苏中信皮革集团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恒森皮革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瑞尔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中信皮革集团公司、第三人上海杰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国际汽车城三产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由审判员张奚独任审理,并定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