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汪宁,段连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段连双:本院受理汪宁诉段连双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是:1,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65820元,及支付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的利息11189.4元;2,要求被告支付自2021年5月1日起的逾期还款违约金,以6582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现定于2022年7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31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